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上海市场 A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元
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存托凭证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B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1美元
结算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50美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基金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元。
债券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最低收取1元。
上海债券质押式回购 1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
2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
3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
4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4‰
7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
14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28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
28天以上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
ETF申赎 佣金 不超过申赎份额的5‰
组合证券过户费 股票过户面额的0.5‰,使用股票或存托凭证申购赎回ETF份额发送的组合证券过户费减半收取
深圳市场 A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B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港元
结算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最高不超过500港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基金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元
债券 佣金 深市债券(除可转债):不高于成交金额的0.2‰;
深市可转债:不高于成交金额的1‰。
深圳债券质押式回购 1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佣金下限0.1元
2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佣金下限0.1元
3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3‰,佣金下限0.1元
4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4‰,佣金下限0.1元
7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佣金下限0.1元
14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佣金下限0.1元
28天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2‰,佣金下限0.1元
28天以上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3‰,佣金下限0.1元
ETF申赎 佣金 不超过申赎份额的5‰
组合证券过户费 股票过户面额的0.5‰,使用股票或存托凭证申购赎回ETF份额发送的组合证券过户费减半收取
港股通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港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1%双向收取,取整到元,不足1港元按1港元计
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7‰双向收取
交易费 按成交金额的0.0565‰双向收取
股份交收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双向收取,单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港元及100港元
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交易征费 按成交金额的0.0015‰双向收取
证券组合费 持有港股市值小于或等于港币500亿元,按年费率0.08‰收取;
持有港股市值大于港币500亿元,小于或等于2500亿元,按年费率0.07‰收取;
持有港股市值大于港币2500亿元,小于或等于5000亿元,按年费率0.06‰收取;
持有港股市值大于港币5000亿元,小于或等于7500亿元,按年费率0.05‰收取;
持有港股市值大于港币7500亿元,小于或等于10000亿元,按年费率0.04‰收取;
持有港股市值大于港币10000亿元,按年费率0.03‰收取;
期权ETF 手续费 交易佣金 不高于10元/张合约,双边收取
行权佣金 不高于10元/张合约,向行权方单边收取
交易税费 交易经手费 1.3元/张合约,双边收取
结算及交收费 交易结算费 0.3元/张合约,双边收取
行权结算费 0.6元/张合约,向行权方单边收取
行权过户费
北京市场 A股/挂牌公司股份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1.5‰,最低收取5元
股份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A股可转债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5‰
挂牌公司可转债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1.5‰
摘牌证券 佣金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
股份过户费 按成交金额的0.01‰双向收取
债券 佣金 不高于成交额的0.2‰
退市板块股份 A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3‰,最低收取5元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B股 佣金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4‰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结算费 按成交金额的0.02‰向买卖双方投资者收取,每笔最高50美元
证券账户开户 A股账户 个人 40元
机构/产品 400元
沪市B股账户 个人 19美元
机构/产品 85美元
深市B股账户 个人 120港元
机构/产品 580港元
封闭式基金账户 个人 5元
机构/产品 5元
信用证券账户 个人 40元
机构/产品 400元
非交易过户(流通A股) 过户费 按股份过户面值的1‰收取,最高10万元(双向收取)
印花税 按成交金额的0.5‰向出让方收取
质押登记 股票 质押登记费 500万股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1‰收取,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1‰收取
债券/基金 质押登记费 500万份以下(含)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5‰收取,超500万股的部分按该部分面值的0.05‰收取

重要提示:

1、上述费用公示列明了我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佣金以及单独向投资者收取并交于财政及监管机构的印花税,过户费、结算费等规费根据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收费标准收取,请详见中国结算收费标准公示:http://www.chinaclear.cn/zdjs/fbzyls/service_tlist.shtml

2、上述费用公示所列明的佣金为上限。投资者实际交纳的各证券品种交易佣金按照投资者申请调整并设置后的佣金收取,未申请调整的证券品种按照默认佣金标准收取。详情请咨询所属营业部。

3、上述各项佣金及费用如未说明按单边收取的,均为买方、卖方双边收取。

4、佣金并非客户实际支出的全部交易成本,客户具体佣金以实际交割单为准。

5、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暂不收取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的交易经手费和交易结算费,相关费用收取标准如有变化,以缴付单位的公告为准。

6、我司暂不收取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的交易佣金,恢复收取时间以我司公告为准。

7、未尽事宜遵从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及我司相关收费标准。如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行业有规定的收费标准发生变更,公司亦同时变更代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