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证券出借人以一定的费率通过交易所业务平台向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其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而证券金融公司则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以供其经营融券业务。
出借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同年修订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证券出借交易试点期间,出借人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暂不可以成为出借人。其中通过证券公司代理出借服务的为非独立出借人,而独立出借人则可持有、租用交易所单元,并通过自身所持有单元直接参与证券出借交易。
证券金融公司:全称为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是中国境内从事转融通业务的金融机构,旨在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配套服务。